《辞海》对墓进行定义:上古时期,凡掘塘穴葬棺木,盖土与堆平,不植树者称墓。这一概念与现代意义上的墓穴更为接近。在日本将墓园定义为在墓地上增加庭院和公园设施,将墓地经营为宁静的特殊福利园,并作为城市绿地系统的一部分。
在我国对于墓园一直以来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北京林业大学邵峰在其硕士论文中将墓园定义为狭义和广义两类:狭义的墓园是指具有园林艺术特色的殡葬场所,不仅作为逝者的安息之处,同时也是生者休闲游憩和缅怀逝者的地点,这是殡葬功能复合化的产物,将殡葬文化和园林文化更好地结合起来,是现代墓园发展的主要方向。广义墓园则是指生者为逝者建设的可供遗体或骨灰存放的地方,包括陵园和公墓。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中对墓园作如下解释:园林化的墓地。该标准将墓园纳入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部分,明确墓园除了基本的殡葬功能之外还具备生态、休闲等其他功能。
墓园的空间构成上从小到大分为三个层次:墓园、墓区、墓穴。其中墓园包括墓区、道路和广场、绿化和建筑等用地;墓区包括墓穴、墓穴之间道路和墓穴之间的绿地;墓穴是指安放骨灰的设施,分为传统骨灰墓穴、室内墓穴(包括骨灰堂、骨灰墙、骨灰廊和骨灰墙等)、以及生态墓穴(包括植树葬、花坛葬和草坪葬等)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