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政府一直称殡葬服务行业为公益事业,但仅指得是殡仪馆和公墓。我国的殡仪馆都是依据殡葬改革的政策,实行火葬而设立的,因此从其设立的目的看,殡仪馆属于公益事业。但是政府对殡仪馆的公益性定位仅仅在处理遗体上,也就是火化。
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我国殡葬行业逐渐发展壮大,并且开始具备营利机构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第一是殡葬服务行业完成了从需要政府拨款到成为自收自支的经营者的转变;第二是我国殡葬用品生产、流通和殡仪服务向市场开放,民营资本投入不断壮大,殡葬服务业成为一个充满暴利的市场。但是殡葬服务业的公益性事关殡葬改革能否顺利进行,也关系到民生的基本保障,因此,在《殡葬法》中应该明文规定殡葬服务行业的公益性,并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价格制定、变动以及监管机制来保障其公益性,有效降低群众在改革中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