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不死、天人合一”观是中国古代自然哲学的重要命题,也是儒道两家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最终回答。它虽由汉代董仲舒完整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但它最初孕育于《周易》及儒家的生态思想,并在老子、庄子的道家思想中得到发展完善。“天人合一”在《周易》中是以“与天地合其德”的理想来表达的。

《周易》的六十四卦象整体循环象征了宇宙一切自然现象、生物和人事的变化过程。道家老子认为天、地、人、生、死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天地与我并生、万物都遵循着道所固有的运动规律,而道本身的运动规律是“周行、“复命”,即循环演化。庄子认为“天在内,人在外,德在乎于!””《庄子·秋水》)意思是“自然是内在本质。人为是显露于外的东西,高尚的道德就在于顺应自然”。因而人们不应断了追逐虚名而毁灭自然的事物,而应遵循自然规律,懂得人的行动所止的界限,烙守自然之本性而不迷失,以求“返朴归真”。[4]老子与庄子都非常强调作为自我循环的自然系统的动态过程中的协调、稳定与和谐,主张把自然界的这种天然状况作为人类社会所追求的理想模式。他们反复强调天道自然无为,人道应遵从天道,顺应自然,实践无为,才能“无为而无所不为”。因此风水文化继承了上述“天、地、人、生各大系统自我循环、协调稳定”的自然哲学思想。在人地关系上,风水思想又不同于“人定胜天、人是自然界的主人”及“地理环境决定论”等观点,风水思想追求人、自然及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并认为和谐是达到幸运和富裕的康庄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