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探讨

前面章节分别针对城市公墓和露天矿山废弃地进行了分布研究,政府作为规划的操盘手,其制定的政策方针对规划而言起着引领方向的作用。下面就城市公墓和露天矿山废弃地修复相关政策讨论两者之间的共性和未来同步发展的可能性。
在城市公墓建设政策方面,2023年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在不改变林地、草地用途,保证防火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林地、草地和公益性生态安葬地的复合利用,但不得建设任何永久性设施。新建的公墓生态安葬区域占公墓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30070。同时,公墓墓区建设应当体现园林化特点,绿化覆盖率不低于_50070。这表明在未来城市公墓的新建过程中,使用的土地不再局限于建设用地,可以和林地、草地等进行复合土地使用,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在露天矿山废弃地修复方面,南京市目前仍有约2.8万公顷历史遗留关闭矿山需要开展综合整治,治理任务依然艰巨。《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2017-2025 ))(后称为《恢复治理》)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在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继续挖掘潜力资源,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将矿山地质环境整治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相结合,对矿山开采过程中毁坏的土地进行综合治理。通过优化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实施方案,产生最大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效果。将矿山地质环境由末端治理转向设计、开采、利用到闭坑全过程的预防、控制、保护、治理。
在《恢复治理》中提出可以按照地质环境问题特征、环境位置、规划用途等具体情况分为7种类型的治理模式。具体如表_5-2所示,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景观再造型,该种恢复类型适合有造景需求和条件的整治矿山,城市公墓未来发展方向也明确为生态园林化发展,从这个角度而言,两者在未来景观建设上是有明确的共同点,都可以进行高绿化率的公园化开发。
区位条件对比
本研究对南京市城市公墓和露天矿山废弃地到城市建成区的距离进行了比较,发现两者的分布数量与距离存在共性。横轴代表研究对象到城市建成区的距离,该距离选取地图上直线距离,纵轴代表研究对象的面积大小。如图_5-3所示,大部分城市公墓到城市建成区的距离集中在_5000米以内,图_5-4露天矿山废弃地到城市建成区的距离基本集中在_5000米以内,这表明墓地和露天矿山废弃地在与建成区的距离选择层面是相近的,从居民日常使用交通距离的角度来看,两者之间具有可替代性。
南京市江宁区青龙山关闭露采矿山地质环境属于江苏省2017-2025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工程。同时青龙山靠近前文所研究的上坊地区,如果将青龙山的废弃矿山作为城市公墓进行生态开发建设,除了两者共同的生态建设。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不仅能够为上坊地区需要搬迁的公墓提供空余墓地容量的支持,解决上坊地区的墓地搬迁难、阻碍地区发展的问题;也能盘活修复废弃矿山的用地资源,形成可持续的经济发展。
规划设计层面
第五章从房地产经济角度出发对南京市城市公墓的负面影响范围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公墓对住宅价格的影响范围是有一定限制的,在数据上表现为城市公墓周边1 km范围内;同时,存在一些空间层面的因素能够很好的缓解带给居民的心理不适感,进而削弱城市公墓的负面影响。例如视线遮挡、用地布局的分割、道路规划的隔断等。
因此,在当前城市公墓周边用地开发和未来城市公墓新增选址建设的考虑上,还需要从规划的详细细则和空间合理性上进行改进和突破。
视线遮挡
本研究发现公墓对周边住宅价格的影响范围是有限的,并且住宅价格与公墓距离不是呈现完全的线性关系。城市公墓作为祭祀和哀悼的场所,人们平时不在公墓有日常活动,公墓只会在固定时间有一定的人流量,比如中国传统节日中的清明和冬至这两个节日。因此如果要降低公墓对周边住区的影响,公墓的选址、与住区之间的缓冲空间、适当的景观阻挡就显得至关重要。本研究在生态角度认同公墓开发为城市绿色基础设的做法。因此,本研究建议运用在未来的公墓规划中,设计者应着重提高公墓内部绿化率和公墓外围空间郁闭度。
首先,在公墓内部生态景观建设方面,欧美和新加坡地区的城市公墓拥有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公墓问题严峻的南京只是中国众多城市的缩影之一,不仅仅在中国,东南亚地区的部分城市也存在市区华人公墓影响城市建设发展的问题。例如新加坡占地213英亩的武吉布朗(Bukit Brown,这是世界上最大的华人公墓之一,公墓中的墓碑展示了东南亚地区与中国某些地区之间的丰富的宗族文化联系。由于新加坡的土地面积较为有限,这就要求它的土地需要承担更多的城市职能,从土地高效利用角度来说,武吉布朗(BukitBrown在市中心的存在就变得相对不合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发展和全球化背景下多种文化理念的冲击,公墓的负外部性也许会有一定程度的削弱。
在欧洲地区,因为文化的差异性,欧洲部分地区的城市公墓拥有较好的绿地景观,例如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国家丹麦的西教堂(Vestre Kirkegard)公墓。丹麦的城市公墓除了发挥纪念悲思的作用,其实也被许多当地人平时用来散步、骑车、跑步和放松的公园之用。景观环境和设施都做的非常完善,园林的构建布局也充满艺术性和平和惬意;还有奥斯陆的格兰伦德(Gamlebyen gravlund)和奥特格伦(}stre gravlund)两个城市公墓,两个城市公墓都有较好的城市绿化景观,公墓景观图如图_5-_5和_5-6所示。因此北欧地区关于城市公墓的研究涉及到公共绿地的性质、生态空间的保护、城市肌理的梳理以及历史文脉的传承等方面。Lai和Evensen探讨了墓地作为城市公园绿地的可能性、墓地中可以进行的日常活动,以及如何预测墓地规划需求的研究等。例如,Nordh}gl]认为斯堪的纳维亚的墓地代表了城市肌理中维护良好的绿色自然空间,文化和历史结合使得墓地作为恢复性环境值得探索。Buchholz}g3]研究发现大城市内的古老墓地拥有丰富的生物资源,对城市生物多样性发挥重要保护作用。Al-Ak1认为应将城市墓地作为城市绿地进行评估,并将其纳入城市景观系统规划。不可否认,本研究赞同公墓可以成为具有良好生态价值和人文关怀的公共空间的观点。在未来关于城市新公墓的设计上,设计者应该通过精心策划公墓的美学景观来缓解居民对公墓的恐惧感。例如增加建筑小品和游憩设施,进行公园建设。
在城市公墓园区内的生态环境方面,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是常用的参考指标。绿地率是指墓地内绿化用地占墓地总面积的比例。在同等条件下,绿地率越高,生态环境越好,生态效率越高。高绿地率也是生态墓地规划理念的体现,墓地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植物垂直投影占墓地总面积的比例,非四季常绿植物种类按照植物生长期最为茂盛时期计算。与绿地率个绿化覆盖率成反比关系的是公墓安葬密度,即公墓安葬数量与公墓总面积的比值,单位是份/100平方米。
因此,要提高公墓的绿地率和绿地覆盖率,首先就要适当降低公墓的安葬密度。这往往可以通过改变骨灰埋葬形式,从土葬转变为生态葬。墓园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用树葬、水葬、花坛葬、墙壁葬等多种生态葬方式,减少传统墓穴占用的土地资源,将埋葬方式变得更为科学、节地和低碳环保。其次,可以将中国传统园林文化与墓园绿化景观营造相结合。在设计结构中,合理布局生态葬式,利用浮雕、假山、隔断等传统园林建筑,运用透视、对比、分割、分隔等手法,组织空间,合理形成曲折、小而大的园林景观艺术效果。通过堆山布水、种植花草树木、配置园林建筑,在陵园中形成了一个诗情画意的山水园林。
在公墓外围的景观建设上,本研究认为应该种植高大乔木,底层进行灌木密植,形成公墓方面的视线遮挡。借鉴景观植物构成的空间类型分类:开敞空间、半开敞空间、覆盖空间、垂直空间、闭合空间。对应于公墓墓园外围的主要是垂直空间(图5-7和闭合空间(图5-8,垂直的侧面几乎完全封闭,视线的上部和前部相对开放,可以很容易地创造“夹景”效果,引导游客的步行路线,并突出空间前端的主要风景。庄严、肃穆是它的特点。它常用低分枝、枝叶茂密的植物,如塔形、柱形、长卵圆形的乔木;闭合空间是指人的视线被周围的植物遮蔽的空间。当一个人在被植物材料包围和屏蔽的区域内时,他们的视觉距离会缩短,视力会受到限制。周围屏障植物的顶部与视线之间的角度越大,人们离屏障植物越近,封闭性就越强。封闭空间的近景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容易产生熟悉感和宁静感。在植物创造的相对封闭安静的空间里,人们可以进行安静的活动,如阅读、坐着、交谈和窃窃私语。这个空间经常使用高大的树木、小乔木、高灌木等植物。
随着社会文化思潮的改变,居民对墓地的排斥态度会有所改变,尤其是年轻人群体。在马来西亚一项关于吉隆坡当地华人墓地接受度的研究中,青年人群体对墓地用于教育、艺术及体育用途的接受度是远远高于中老年群体。但是整体上依然会有明显的排斥现象,因此我们在关于新墓地的建设上认为要改变过去传统的墓园景观建设。可以借鉴北欧地区的一些墓园设计建设的想法,将墓地定义为一些修复性的城市环境。考虑不同用户群体的客观需求,对墓园内的土地利用进行分区,同时对园内景观进行美化建设。增强墓地的园林绿化的层次性,增加艺术性成分,积极促进墓地更加自然融入居民生活。
用地布局
土地利用冲突更容易发生在城市边缘地区。在空间布局上,这项研究提出了几点看法。首先,随着城市扩张,公墓周边用地会变成居住、游憩、基础设施等多种复合性质的土地,规划者可能会通过公墓进行搬迁这种最直接的方式来缓解用地性质之间的矛盾冲突。但是公墓的搬迁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从社会角度来看,可能会收到动迁者家属和新选公墓周边居民的强烈反对,同时也面临巨大的搬迁补偿成本,这并不利于城市空间的可持续发展。从文化角度来说,有些城市公墓见证了城市的历史文化变迁,是一个历史人文宝库搬迁意味着城市记忆的丢失。其次,如果不进行搬迁,公墓周边1km范围内尽量避免住区的建设,建议进行公园绿地这类正外部性的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Chan}认为共享城市的三个规模为:城市共享、共享生活空间和共享社会空间。这里的公园绿地可以认为是一种“共享空间”,是生者与死者之间的缓冲。住区建筑与公墓之间一定要确保有合适的屏障阻挡。
城市建设对住宅用地需求的增加和混乱的住房开发导致城市周边公墓与住区之间的缓冲距离大大减少,公墓周边大部分土地被开发成住宅,环境不正义问题依然存在甚至发生频率变得更为频繁。南京市的住区规划没有考虑到公墓的负面效应,这显然是不恰当的做法。研究发现住区周边的公墓会成为住宅价格降低的重要因素。随着城市土地压力的增大,公墓面临这空间竞争和压缩压力。许多公墓己经被政府规划部门重新安置、限制或减少但是城市化的进行意味着城市仍然需要更多的公墓。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城市公墓问题依然会比价突出和函待处理和解决。
从居民的择居行为出发,城市公墓作为一项邻避设施,对周边住宅的环境品质产生影响导致居民购房欲望和对住宅满意度的降低,继而进一步影响城市居民对公墓周边住宅价格的支付意愿。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公墓周边的住宅价格会有明显的下降。
环境正义问题的解决从规划层面入手是最直接的方式。首先,政府在进行公墓的选址和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其对周边居民带来的危害和损失。这种损失不仅包括土地和房屋的经济价值损失,还包括住宅家园丢失这类精神寄托的损失。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节奏,甚至影响他们的社会关系。因此,政府应该对公墓周边居民进行相关“区位规划补
偿”,规划人员对待城市公墓存在的地理区块时,可以进行城市区位层面的基础设施优化设计,通过提升其他住宅积极影响因素占比来降低公墓的消极影响占比。在本研究中,地铁
是一个较为明显的积极影响因素,同样的设施还可以是绿地公园、良好的教育设施、运动场地等具有正外部性的基础设施。例如石忆邵以上海市黄兴公园绿地为例研究了大型公园绿地对住宅价格的时空影响效应,发现公园绿地对住宅价格有着明显的正向增值效应。
公墓和住区两者建设的时间先后顺序也是我们要关注的一个重点。先有公墓后有住区和先有住区后有公墓对于规划者而言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当公墓先于住房存在,规划者应该慎重对待公墓周边的地块建设开发,尽量避免邻近1 km范围内布局规划住宅小区,更多的考虑一些正外部性的用地规划,提升整体地块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当公墓后于住房规划时,规划人员应该从居民的角度出发,以人为本,本着立足当下、着眼未来的原则,慎重进行城市公墓的选址建设,避免城市公墓的邻避冲突又再一次发生,使得规划最终无法落地实施。
道路规划
在对城市公墓邻避牺牲区域(承受邻避效应的区域)的研究中,本研究注意到居住区和城市公墓之间存在的城市道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城市公墓的负外部性,能够让居民在心理排斥层面有所舒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道路服务于土地的使用功能。城市道路不是简单的用来解决交通,更主要的是用来分割土地,最核心的目的是满足土地上各类功能的需要。
这种道路的隔绝作用与道路规格大小有关。具体来说,道路等级越高,路面宽度越宽,其隔绝效果越好。道路就不再是两个地块的粘合剂,成为隔离这两部分的“城墙”,住区和城市公墓就像是被一条无形的“河”分开的两个相互独立的“孤岛”,社会和经济活动都被断开。在上坊地区的研究中,宁杭高速对鲤鱼山公墓就起到了较为明显的邻避削弱作用。高架路将道路架空建设,除了地理地块上的分割,同时在城市公墓视线上也会形成一些立体空间上的遮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