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邑民间丧葬礼俗所折射出的生死观可用“事死如生”来概括,人的生命包含物质性躯体与精神性灵魂两个层面。某一家庭成员的死亡仅是身体层面的,而灵魂则脱离身体继续存在。人们为了维持生者在世俗世界与亡灵在彼岸世界的秩序性,构建了一系列围绕灵魂的丧仪,使死者能顺利融入彼岸世界,让生者逐渐回归正常生活。整个丧葬仪式过程杂糯了儒佛道与民间信仰中的死亡观念。

“事死如生”首先是儒家孝文化的内在要求,子女对于父母的“孝”在儒家文化中被推崇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种“孝”又不止于生前,更延续至死后。《孝经》开宗明义篇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曾子在临终时召集门人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便是对此的生动注解。《孟子》中载:“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通过养生与送死之比较将送死摆在重要地位。荀子则直言不讳的说:“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故死之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复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亲,于是尽矣。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谓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谓之痔。君子贱野而羞痔”,告诫人们不仅要在至亲生前行孝,死后也必须尽孝。
其次,“事死如生”中饱含着生者对死者亡灵的取悦。人们认为死者亡灵会影响家族和后代子孙的吉凶祸福,为了祈求得到祖先的保佑,避免祖先降下灾祸,于是规定了诸多丧葬禁忌。鄂邑丧礼中的禁忌牵涉甚广,具体包含:语言禁忌一一报丧时忌说“死”,而用“走了”、“去世了”、“不在了”等词;颜色禁忌一一吊唁时忌穿色彩鲜艳的服饰,死者去世后三年内,丧家春节时所贴春联用黄色或绿色,忌用红色;数字禁忌一一寿衣为单数,忌用双数;性别禁忌一一在灵堂中男女位置的不同,接灵、迎饭、迎舅家等仪式中,男在前女在后,顶孝盆为男性;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禁忌,如忌孕妇送葬、忌丧期内婚嫁、忌动物进入灵堂、忌走亲访友。这些丧葬禁忌以趋利避害为主旨,或是表达了生者对死者的敬意,或是映射了农业社会男女因分工不同导致的社会地位差异,或是曲折反映了人们的某种心理诉求,归根结底则是生活中异己力量的存在和人们认识水平的局限所引发的集体无意识和从众行为。
最后,“事死如生”中还渗透着佛道因素。从佛教来看,鄂邑丧礼有做三七和五七的习俗,这主要源于佛教信仰。佛教认为芸芸众生是由“色受想行识”等五蕴组成,生命的状态是变动不居的,依此生的业力轮回于天、人、阿修罗、饿鬼、畜生、地域等六道之中。我们每个人的此生可看作一期生命,具体细分为生有、本有、死有、中有四个阶段。当一个人死亡后,中阴身随之形成并进入中有阶段,这是生命体从死后到再生的中间过渡阶段。中有身以七天为一期,每个七天中阴身都会对应不同的转生去处,如一期后未得生缘,便需在等一期,直到七期必定转生投胎。这期间亡者的祸福未定,所以丧家每七天设奠一次,请僧道为亡者念经修福。加之中国固有的鬼魂观念与此结合,人们于是做七祈求亲人能转生好的去处。从道教来看,鄂邑地区的棺材内置七星床,尸体置于其上,象征着亡者能飞升天国,成为仙人,纸扎中的仙鹤作为亡者的坐骑则是对这一观念的再次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