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丧葬仪式的研究,国外学者开始的时间较早,至今约有百年的历史。丧葬仪式的研究者主要以社会学家与人类学家为主,他们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影响了我国大多数学者对丧葬仪式的研究。

现代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英国功能学派的代表人物一一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Malinowski)认为全世界丧礼都有一个共通点,即当死亡来临时,逝者的亲属总会聚集在一起。他们通过举行丧葬仪式,不仅可以维持文化传统的持续,还可以互相抚慰因亲人离去而带来的情感上的创伤。他在《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一书中指出:“相信灵魂并祭祀灵魂、追悼逝者会使活人与死者保持一种关系,有了这种关系就可以战胜死亡带来的恐惧和失望。”丧葬仪式所特有的社会功能与心理功能驱使人们以虔诚的态度为逝者举行隆重且庄严的仪式。
法国民族志学的创始人阿诺尔德·范热内普(Arnold Van Gennep)在《过渡礼仪》一书中认为现实生活中离不开各项仪式,而人们通过举行仪式使每一个个体能从一个确定的境地“过渡”到另一个可以确定的境地。他的“过渡礼仪”模式被广泛的应用于人的出生、成人、婚姻、丧葬等阶段的相关研究。象征人类学家维克多·特纳(VictorTurne幼继承并发展范热内普的通过仪式的三阶段结构,并拓展了中介阶段的理论,以更深刻的角度对仪式的“阈限”与“交融”进行探讨。他在《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一书中将仪式放在运动的社会过程中加以考察,认为丧葬仪式是死者与生者的通过仪式,这样动态的研究视角打破了传统的静态研究模式,启发了后来的一大批学者。
法国人类学家埃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中指出每一项仪式都有双面性,它既可以给人们带来好处,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人们为了使遗体能快速的“消失”并拥有足够的力量抚慰亡灵,他们以为逝者举行丧葬仪式的方式来应对死亡带来的危险。人们通过举行丧葬仪式不仅可以凝聚族群的团结力,还可以在其仪式过程中将失去亲人的痛苦发泄,缓解各种负面的情绪。涂尔干将丧葬仪式分为丧葬礼仪、送葬礼仪等内容,亡灵通过生者为其举行的丧葬仪式得以顺利回归生前的故乡,从这个角度而言丧葬仪式有效的促进了社区成员的族群认同感与归属感。
罗伯特·赫尔兹(Robert Hertz)在《死亡与右手》的第一篇《一项关于死亡的集体表象的研究》中指出“对于集体意识而言,死亡这一社会事实将逝者从人类社会中排除,实现从可见的生者的世界向不可见的逝者世界的过渡。与逝者的停尸期相对应的是在世间的亲属们的服丧期。死亡在人们的精神世界构成了一个既分离又整合的双重的痛苦过程。”丧礼的每一个阶段过程都与人们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在完成所有的丧葬仪式后,人们恢复正常生活,也从死亡的痛苦中跳脱出来。
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在《洁净与危险一一对污染和禁忌观念的分析》一书中采取两分的视角即“我们”和“他们”来展开讨论。她认为只有在一种系统的秩序观念内考察,才会有所谓的污秽。从这个角度而言,污秽从来就不是被孤立的。[3」人们之所以会觉得有些事物是“肮脏”的,不过是因为“肮脏”的事物出现在了正常的秩序范围内,扰乱了正常的文化秩序。就像壮族的丧葬仪式,人们认为逝者的尸体是“肮脏”的,他处于失序的危险中,而通过对其进行仪式的净身、超度、守孝、二次葬等方式,将其从失序的位置解脱出来,转化为祖先的身份,使他不再具有“肮脏”、“失序”的危险,生者也得以解脱。
综上所述,国外学者对丧葬仪式的研究视角与研究理论对大多数中国学者的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于丧葬功能的研究,主要运用功能主义理论、“过渡礼仪”理论、“结构一一反结构”理论以及二元对立分类分析理论等。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我国对于丧葬仪式的研究可以借鉴国外的理论与研究模式,但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理论与模式都适用于国内各民族丧葬仪式的解读。这一局限性也导致了若是理论应用不当,难免有生搬硬套之疑。